L1轉綠卡期間能換工作嗎?這2種情況會導致綠卡申請作廢
瀏覽:70 來源:-- 發布時間:2025-11-13 09:07
2025年3月,美國移民局(USCIS)發布《非移民簽證轉永久居留權審核框架更新》,對L1轉綠卡的核心邏輯與操作規范進行重大調整。其中,“換工作”這一高頻問題的界定更趨嚴格——新規明確L1轉綠卡期間并非絕對禁止換工作,但兩類操作將直接導致申請作廢,且不予恢復。本文結合新規細則與L1簽證特性,詳解換工作的合規邊界、風險雷區及應對策略,助力申請人規避風險。
L1簽證作為跨國公司內部調派的核心簽證類型(分L1-A管理人員簽證和L1-B專業技術人員簽證,前者最長停留7年,后者5年),其轉綠卡通常通過EB-1C(跨國公司高管)或EB-2(特殊技能人才)通道。這一流程的核心前提是:申請人的**“跨國雇傭關系”持續有效**,且崗位與資質匹配申請時的申報標準。
2025年新規延續了“雇傭關系核心性”原則,但強化了“動態一致性”要求:L1轉綠卡期間換工作,需同時滿足“雇主關聯性”“崗位同質性”“流程及時性”三大條件,缺一不可。這意味著“隨意換工作”的舊有操作空間被全面壓縮,違規成本顯著提升。
移民局在新規附件的“申請作廢情形清單”中,明確將兩類換工作行為列為“不可挽回性違規”,無論申請人處于I-140審批階段還是I-485調整身份階段,均會觸發申請作廢程序,且3年內不得再次以相同通道申請L1轉綠卡。
新規首次明確“關聯雇主”的界定標準:需滿足“母公司-子公司”“總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被控股公司”三種架構之一,且美國雇主需能提供經公證的股權證明或控制權協議。若申請人從原L1雇主跳槽至無關聯的第三方公司,即使崗位相同,也會因“雇傭關系斷裂”被判定為申請作廢。
典型案例:某科技公司中國籍L1-A持有人在I-140獲批后,跳槽至美國本土一家無關聯的同行企業擔任總監。2025年4月,移民局在背景調查中發現該變動,直接出具《申請作廢通知書》,且未給予補正機會。新規實施前,此類情況或可通過“證明崗位連續性”補救,如今已無操作空間。
L1轉綠卡申請時,申請人需在I-140表格中詳細申報崗位的核心職責、管理范圍(如下屬人數、預算額度)及技能要求。2025年新規要求,換工作后的崗位需滿足“80%職責重疊度”,且不得出現“管理崗轉執行崗”“技術崗轉行政崗”等核心屬性變更。
移民局特別強調兩類典型違規:
一是L1-A申請人從“部門總監”崗位跳槽至關聯公司的“高級專員”崗位,即使雇主相同,也因“管理屬性喪失”觸發作廢;
二是L1-B申請人從“軟件架構師”崗位轉為“項目協調員”,因“專業技術屬性弱化”被判定為不符合標準。更嚴格的是,新規取消了“崗位變更說明函”的補正機制,一旦發現不符,直接啟動作廢流程。
若確需在L1轉綠卡期間換工作,需嚴格遵循“先審批、后變動”的流程,且提前備齊材料。2025年新規要求,所有換工作相關的申請材料需通過移民局新上線的“雇傭變動申報系統”提交,紙質材料不再受理。
1.前置評估:通過持牌移民律師核查新雇主與原雇主的關聯關系(需提供股權架構圖、公司章程等核證副本),并比對新崗位與原申報崗位的職責重疊度,確保符合“80%重疊”要求。
2.及時申報:在與新雇主達成錄用意向后,需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雇傭變動申報系統”提交《L1轉綠卡期間雇傭變動說明》,同步上傳新雇主的雇傭合同、崗位說明書及關聯證明文件。
3.跟進審核:移民局會在20個工作日內出具《雇傭變動審核結果》,分為“批準變動”“附條件批準”“不予批準”三類。僅在“批準變動”后,方可與原雇主解除勞動關系,避免“先離職再申報”的違規操作。
· 關聯關系證明:需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股權占比報告(控股比例不低于50%),或總公司出具的控制權說明函(需包含高管簽字及公司公章)。
· 崗位一致性說明:由新雇主人力資源部門出具,詳細列明新舊崗位的職責對比表,注明重疊職責占比,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 薪資延續性證明:新崗位的薪資需不低于原崗位薪資的90%,需提供近6個月的工資單及新雇主的薪資承諾函。
· L1身份有效性證明:需確保換工作時L1簽證仍在有效期內,且已在USCIS系統完成最新的雇主信息登記。
1.避免“空檔期”:新規要求L1轉綠卡期間的雇傭狀態需“無縫銜接”,若因離職導致超過15天無雇主,即使后續找到關聯公司工作,也可能被判定為“身份失效”。建議提前與新雇主協商入職時間,確保離職與入職在同一工作日完成。
2.配合背景調查:2025年移民局對L1轉綠卡申請人的背景調查力度顯著加強,可能包括走訪原雇主核實離職原因、向新雇主確認崗位真實性等。申請人需提前與新舊雇主溝通,確保信息口徑一致。
3.警惕“公共負擔”風險:換工作期間若因收入中斷領取食品券、住房補助等公共福利,可能被判定為“公共負擔”,間接影響L1轉綠卡審批。建議通過儲蓄或家庭支持維持生活,避免依賴公共福利。
2025年移民局新規對L1轉綠卡期間的換工作行為劃定了清晰紅線,看似收緊的監管,實則為合規申請人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引。L1簽證的核心優勢在于“跨國雇傭的便利性”與“轉綠卡的快捷通道”,只要申請人堅守“關聯雇主”“崗位同質”兩大原則,嚴格遵循申報流程,換工作并不會成為L1轉綠卡的障礙。
建議處于L1轉綠卡流程中的申請人,若有換工作計劃,優先咨詢熟悉2025新規的持牌移民律師,提前完成材料準備與風險評估。畢竟,在“透明化監管”成為移民政策主流的當下,精準把握規則、規避違規風險,才是實現永久居留權的最優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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