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飛解讀:常見的美國移民簽證有哪些?
瀏覽:1181 來源:-- 發布時間:2020-05-07 16:11
大家都知道美國簽證從大類上分2種,一種是移民簽證,一種是非移民簽證,今天鷹飛給大家介紹下常見的美國移民簽證有哪些?最常見的移民簽證有:親屬移民、職業移民。
親屬移民有:
IR類,直系親屬類移民簽證,無簽證配額限制,是親屬類移民中最快的項目。
IR1,結婚滿兩年的美國公民配偶;CR1,結婚滿兩年內的美國公民配偶。
IR2,IR1簽證持有人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CR2,CR1簽證持有人的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IR3,美國公民在外領養的孤兒。
IR4,美國公民在美國領養的孤兒。
IR5,21歲以上的美國公民申請父母團聚。
F類,親屬類移民,有配額限制,根據親屬關系的親疏,有不同的排期。
F1,美國公民未婚子女,及他們的未成年子女。
F2,美國綠卡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未婚子女(21歲及以上),該類別70%以上的名額會分配給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F3,美國公民的已婚兒女,以及他們的未成年子女。
F4,年齡至少21歲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和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職業移民有:
EB-1,分為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員)和EB1C(跨國公司高級管理或行政管理人員),無需雇主,有排期。
EB-2,擁有高等學位外國專業人才,或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者運動方面擁有特別能力,會在全國經濟、文化、或教育上對美國有助的外國特殊人才,需要雇主,有排期(其中NIW國家利益豁免是個例外,無需雇主,有排期)。
EB-3,非技術勞工(需要雇主,有排期),美國雇主需要證明該工作勞工短缺。
EB-4,宗教人士簽證(以雇傭為申請目的)。
EB-5,投資移民,EB-5投資移民可以分為兩大類:直投項目和區域中心項目。
L1-A和L1-B
L1簽證適用于被調到美國公司分部的公司高管和“特殊技能”員工。 L1簽證還可用于在美國成立的國外公司的新分部。它分為兩個級別:L1-A和L1-B。
L1-A簽證旨在將一位CEO或經理從其附屬的外國單位轉移到其在美國的單位。 L1-B簽證適用于需要從外國單位轉移到美國現有單位的“具有專業知識的專業雇員”。
與L1-A簽證一樣,在申請L1-B之前,對于申請要求的閱讀和理解很重要。就L1-B而言,“專業知識”的完整定義包括內部公司流程、產品、服務、研究、設備、技術或管理的知識。
L1簽證適用于已經受雇于公司,并且公司有意準備將其送往美國工作的人。它與H1-B的相似之處在于,有意在美國工作的人,需要被擁有資產的公司雇傭才可以申請這類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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