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國之間是承認在別國所合法獲取的文件,但是由于各國之間所出具的文件是存在差異的,這就導致了其一國的文書在別國使用時由于無法辨識文件的真偽,對文件的真實性是存有懷疑的,因而為了方便于一國的文書能在另一國有效的使用,就需要辦理使館公證認證手續,這就確保了文件在別國能順暢使用,存在對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