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大使館公證認證
瀏覽:1869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4-26 10:56
由于中國沒有加入取消文書認證的海牙公約,因此,新加坡產生的文書拿到中國來用必須經過中國駐新加坡使館認證,方可在中國大陸有效使用。
新加坡大使館文件認證程序:
外國公民和中國公民辦理中國駐新加坡使館認證,需完成以下幾個程序:1、新加坡出具的非官方文件,如宣誓書、聲明書、委托書等,請先將有關文件拿到公證員律師(NOTARYPUBLIC)處辦理公證書。
2、將公證員律師出具的公證書送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ACADEMYOFLAW)辦理認證或者新加坡外交部。
新加坡出具的官方文件,如結婚證書、出生證、無犯罪記錄等,請直接到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OFFOREIGNAFFAIRS)進行認證。
3、將經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ACADEMYOFLAW)或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OFFOREIGNAFFAIRS)認證過的文書送到中國大使館申請領事認證。
新加坡大使館認證注意事項:
1、送到中國大使館申請領事認證的文件必須一事一證,一份文件證明多件事情或夾帶無關文件的公證書中國大使館不予認證。
2、中國國內出具的文件(如護照、公司注冊文件)不予認證。3、第三國文件須在該國駐新加坡使館證明后,再到我國使館認證。4、申請新加坡護照、身份證、文憑等中文譯文認證者,需同時認證其英文原文。
5、文件內容不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公證書不予認證。
6、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國有關規定,大使館認證只證明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ACADEMYOFLAW)或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OFFOREIGNAFFAIRS)有關官員的簽字和印章屬實,對被認證文書內容不負責。
7、公證員公證過的文書、并經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ACADEMYOFLAW)或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OFFOREIGNAFFAIRS),以及我大使館認證過的文書,不得因復印等原因任意拆裝。由此可能引起的問題,乃至法律責任,應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8、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擬在華使用的文書,使館不予直接公證(健在證明除外),必須先到新加坡公證員律師處(NOTARYPUBLIC)辦理,經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ACADEMYOFLAW)認證后,再送到使館辦理認證;中國公民擬在華使用的文書,均可先在新加坡公證員律師處(NOTARYPUBLIC)辦理,經新加坡法律學會(SINGAPOREACADEMYOFLAW)戒者外交部認證后,再送到使館辦理認證。
新加坡大使館認證時需要遞交的申請材料:
中、外國公民向使館申請文書認證,須提交以下材料:1、如實、完整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G-1)1份。2、所需認證材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3、文件當事人護照戒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4、如系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當事人護照戒身份證復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